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04-02

  各系、院: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联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1】28号)精神,现就规范我院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系、院要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结合系院实际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系院,进班级、进寝室活动,阐述不良贷款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安全,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知识。

  2、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非正当用途不贷款,非家长同意不贷款,非正规机构不贷款,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恶意贷款,随意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3、不断完善帮扶救助机制。要加强大学生奖助贷政策的宣导教育,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要加强学生涉及“校园贷”等非法贷款的定期摸排,对陷入“校园贷”、“套路贷”等学生群体,要及时引导其向公安机关、学院保卫部门报案,指导他们通过理智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4、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密切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不良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5、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合理引导舆情。针对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与现象,要及时向政府网信部门与学院信息中心报告,妥善处理,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请各系、院加强研究,做好宣导教育安排,于4月15日前开展好宣导教育并以系、院为单位报保卫科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银保监办发【2021】2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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