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网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11-02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405号)精神,切实增强学生对非法网络贷款的风险防范意识及识辨能力,自觉抵制各类非法网贷行为,切实保护我院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学院部署,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召开防范校园网贷教育主题班会。各系(院)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附件1),精密部署安排专项防范校园网贷主题班会。以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坚决抵制校园网贷”为主题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扎实宣导附件《关于坚决抵制校园非法网络借贷行为的倡议书》(附件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学生树立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的优良作风,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杜绝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

  二、加强摸底排查及日常监测工作。各系(院)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充分发动辅导员、党、团、班等学生骨干逐一排查本系(院)班级学生网贷的实际情况,力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底数,登记到位(附件2)。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核实,研究处理措施,按主次、缓急处理重点难点(即借款多,贷款公司催款恶劣等情况)个体情况。同时,应切实做好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工作。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构建学生信息网络,及时掌控校园网贷情况,对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推广业务的,要严肃教育处理;对陷入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主动联系其家人及时做好帮扶教育工作;对超前消费,有借款或投资倾向的学生,要及时加强教育引导,敦促当事学生立即终止,以防范后续风险,确保学生安全。

  三、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各系(院)要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网络、微信、QQ群、板报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特别是2017级新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及信贷知识,各系(院)班级可自行通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做好困难学生的精准帮扶工作。各系(院)要严格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规章及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要求,进一步强化奖、助、贷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每个学生知晓政策,清楚流程,同时严格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审核与申报工作,使那些确实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存在困难学生都能够及时得到帮扶。

  各系(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切实落实校园网贷风险的宣传、防范工作,并将该教育工作作为常项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校园网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405号)

  附件2:学生校园网贷情况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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